担保人的保证期是多久?1.担保人的保证期是多久?1.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具有主观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
借款人还清全部债务后,担保人自动终止借款合同。1.贷款担保人有效期多长?1.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按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贷款担保人需要对担保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担保人需要等到贷款关系完全消失后,其担保责任才能消失。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间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1。担保人的保证期是多久?1.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约定期间,约定不明确时,可以按照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自债务到期日起算两年。在抵押担保中,虽然抵押权贯穿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两年内行使,除非时效中止或者中断。
/图片-3/6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该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保证合同中会显示保证人的保证期间,需要遵守。如果没有在合同中体现,一般是债务到期后6个月。保证期间银行不起诉贷款人,保证人免责。如果银行起诉贷款人,保证期间就会中断,也就是说需要保证人分担责任,延长保证期间。合同中有注明的,保证人也应按照合同执行。一般来说,这是由与借款人或贷款人订立的合同决定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贷款保证人的有效期间截止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借款合同和前款对保证期间有明确规定的,可分为两种情况: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保证人免责;如果银行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担保时效期间中断。
4、保证期限的法律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的,视为未清偿,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5、保证期限最长几年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推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间。保证期间,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一般保证)或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连带保证)。
可见,构成保证期间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消灭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从债务清偿期届满时起算,保证期间不宜设定为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394条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6、民法典规定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681条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担保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7、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为6个月。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应当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应当认定为无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的,视为未清偿,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