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级别是高级人民法院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驻在地方的法庭,负责审理重大、复杂的案件,主要负责巡回地区案件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地区案件的法院是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分别负责巡回地区的应该由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根据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庭信访地址,是在河南省郑州市东新区莲湖路18号,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邮编450047。
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四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一。最高法的巡回法庭,是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其审判级别就是最高法。广州中院的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时,应当向其上一级法院,即广东省高院提出。通过建立巡回法庭制度,最高法院设立相对稳定的巡回法庭机构,实现重大行政案件、跨区域民商事案件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开展诉讼活动。
最高法明确六大巡回法庭地点和巡回区范围: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巡回法庭与现有法庭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律师解答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总机电话:67550114,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下列案件由巡回法庭受理: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3,巡回法庭应当立案的案件有:1。